一、征集对象条件:
征集对象,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、在校学生和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。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年龄为17岁至22岁,高职(专科)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3岁,本科及以上的学历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4岁,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为17至19岁。身高不低于160厘米,体重不超过或不低于标准体重15%,视力大学生右眼裸视不低于4.6、左眼裸视不低于4.5,高中毕业生右眼裸视不低于4.7、左眼裸视不低于4.5。
二、征集程序方法:
按照发布公告、组织报名、政治初审、身体初检、组织体检、面试考查、身体素质评定、学历评定、综合评定、组织政审、预定兵员、公示名单、组织走访和办理入伍手续的方法步骤实施。
三、报名时间、地点:
报名时间为11月2日前,报名地点为各县(市、区)征兵办公室。
四、有关要求:
应征女青年报名时,需携带以下证件、证明:
1. 大学毕业生:需携带居民户口簿、居民身份证,高校毕业证书,毕业学校开具的毕业于该校的证明或《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》。
2. 大学在校学生:需携带居民身份证,高校录取通知书、高校学生证,就读高校开具的正读于该校的证明。
3. 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:需携带居民户口簿、居民身份证、普通高中毕业证书,毕业学校开具的毕业于该校的证明。
三明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
二OO九年十月二十六日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