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统筹管理全市工伤保险基金
[三明日报]         2011-12-30 17:16:00        字体显示:

  提出时间:2010年市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上

  领衔代表:黄和、谢召平、陈日华

  建议内容:2010年,三明地区工伤保险基金仍然实行县(市)级统筹,个别县(市)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不到位,县(市)财政又无力承担,加上省级调剂金到位率比较低,部分职业病医药费用只能由企业承担。企业负担颇重。为此,建议:三明地区的工伤保险基金应尽快实行设区市统筹,保障劳动者在工伤和患职业病后获得医疗救治、经济补偿和职业康复的权利,分散工伤风险,促进工伤预防,实现工伤保险费用社会共济,切实减轻企业负担。

  办理情况: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真研究了代表建议,会同市财政局联合起草了《三明市工伤保险市级统筹暂行办法》,经多次征求意见,对于提高职业病病人医药费包干基数问题,由于我市患矽肺职业病者主要集中在煤矿企业较多的永安、大田,因而永安、大田两地采取了包干使用的办法;同时,进一步研究对患有职业病人员的门诊治疗费用,在确保基金收支平衡的条件下,提高和改善职业病人员门诊治疗待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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